关于办理2007年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单位:
教学区机动车辆进出和停放一直是广大教职工关心的问题。自2005年开始,学校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单独办理以来,有效地控制了教学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现就办理2007年机动车辆进出和停放教学区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以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名义购买的公车和以在职教职工及其配偶名义购买且职工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的私家车(以机动车行驶证和职工驾驶证为准,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均可办理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购买的机动车原则上不办理教学区机动车车证。需在学校生活区行驶和停放车辆的,可向保卫处申请办理生活区机动车辆车证。
二、从本通知公布起至放假前,各学院、处级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学区机动车车证的登记、申请工作。申报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2007年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申领表》(见附件)
2.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及申请人有效驾驶证复印件
三、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下学期开始到校长办公室领取“2007年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不收任何费用),已办理2006年车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旧证。
四、各学院、处级单位要对申领人及申报车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不得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为保证车证申报和发放工作的公正性,校长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申报的车辆及申领人情况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为便于有关单位开展对外公务,各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办公室、产业办公室将各发放两张临时车证,用于相关单位对外公务车辆的进出和停放。临时车证不得为某一车辆长期使用。
六、各单位及其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仿制、涂改由校长办公室制作的教学区机动车辆车证,违反者将给予公开通报并对“假证”予以没收。
联 系 人:高 博
联系电话:68913278
办公地点:主楼226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