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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户籍派遣工作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07
  一、我校拟于2014年6月中下旬进行应届毕业生派遣,毕业生户籍卡于6月6日开始封存管理,不再借用。毕业生必须将已借出的户籍卡于6月6日以前交还保卫处户籍室,以便开展户籍的整理核对和派遣工作。逾期未还者,将影响6月份个人派遣,请同学们予以重视并积极配合。
  二、退出就业分配即将出国留学的学生,如需借用户籍卡办理出国签证,需持本人证件、《关于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暂时存放学校相关事宜的承诺书》及《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毕业生出国证明》,到户籍室办理借用手续。凡毕业后到港澳台继续就读的学生,离校时户口一律将户籍迁回原籍所在地。
  三、凡应届毕业生办理与用人单位面签、求职、资格审查等就业事宜时,户籍室仅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加盖户籍专用章)。
  四、在学校统一派遣时,暂无就业单位、需回省二分的毕业生,须向招生就业处提交详细的户口迁移地址。
  五、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未在学校集中派遣时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后续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相关事项时,需提供 “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到证,持以上材料到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址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现住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二)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万寿寺派出所。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保卫处综合服务大厅(延园餐厅对面)咨询电话:68912816  
  万寿寺派出所地址:紫竹桥东北角人济山庄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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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