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计划因私出国(境)人员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袁博 来源:人事处 人事教育科 发布日期:2016-01-14
各有关教职工:
鉴于学校2016年2月1日开始放寒假,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及借用因私证照,请计划于寒假期间因私出国(境)且须经学校审批人员于2016年1月27日前到校人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处级以上干部借用因私证照请到组织部办理。由于学期末因私出国(境)申请较多且集中,请有关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见人事处网站或关注“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人事服务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itrsc)。
联系人:袁博
办公电话:010-68913722
办公地址:中心教学楼1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e-HR系统因私出国(境)审批操作指南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