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函〔2009〕39号
各学院: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我校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本学院的申请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试点在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
二、 资助额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拟确定资助人选10名,一次性向每名人选提供资助金3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可推荐候选人2-3名,我校可推荐申请人1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每学院限报一人。
三、 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却邮鹿こ碳际酢⒔萄А⒖蒲小⒐芾淼裙ぷ骶⒌H喂靖呒豆芾碇拔窕蚓哂邢嗟庇诟苯淌冢ǜ毖芯吭保┮陨献ㄒ抵拔瘢〉孟灾杉ǎ蛴涤薪虾貌祷⑶熬暗淖ɡ⒎⒚骰蜃ㄓ屑际酰?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 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一年左右;
6.年龄一般在 50周岁以下。
四、 申报时间及办法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所申报材料需由学院进行保密审查,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请各学院于4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1.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一份;
2.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保密审查审批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及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无涉密内容的电子版申请表请同时发送到shizike@bit.edu.cn。
五、 其它事项
具体要求和规定请参见附件。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沤涣髦行耐荆?http://www.miitec.cn)或人事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何骁威,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
1. 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见纸件通知)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