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北京市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
人函〔2011〕4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速全市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14号),现开展我校推荐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1、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办法、经费使用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2、申报的项目要结合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北京市、学校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学科建设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需要,应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有较高的关联度。
3、推荐工作要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在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我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
4、要严格控制推荐人员的数量。每一学科方向最多推荐2人,并在申请资助类别上有所区别。同一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或参加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曾获资助但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申报。
二、 项目类别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分为A、B、C、D、E、F、G七个类别。其中,我校可以申请的个人项目资助范围为A-E、G类。
三、 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各单位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进行。由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完成好本单位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推荐工作。学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拔确定申报北京市资助项目人选,上报北京市委组织部。
四、 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4月11日(星期一)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号办公楼102房间)。
1、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①《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要求各单位填写,并对推荐的人员进行整体排序。
②《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申报个人如有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③《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保密审查审批表》(请在保密处网站下载,需由单位领导审查通过)。
2、往年获得资助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①正在执行的项目,由个人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②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项目,由个人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
申请表和调查表均要求申请者本人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无涉密内容的电子版表格(arj格式)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请同时发送到shizike@bit.edu.cn。
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14号)
附件2.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个人及基层单位版)
附件4.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
人 事 处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