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人函〔2011〕48号
各学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博管办〔2011〕13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初期每年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单位应为教育部“985”大学或中国科学院),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2.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 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安排好本学院的申报推荐工作,于4月18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号楼102室)。无涉密内容的电子版申报书、推荐表、汇总表请发送到shizike@bit.edu.cn,邮件名称按照“香江学者-学院名称”格式填写。
四、申报材料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书》及主要证明材料一式6份;
2.《“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
3.《“香江学者计划”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学院统一排序,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保密审查审批表》(请到学校保密处网站下载填写,并由学院签署审查意见)。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查看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通知。
五、其他说明
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与应届博士毕业生如申报本项目需同时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如入选本计划,需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并签署相关协议。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如入选本项目,在香港期间按教师公派出国相关规定和待遇执行。
详细通知、相关表格、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看。
如有申报问题请联系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或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联系电话:68912338)。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