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经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权试点单位。日前,科技部正式印发了40家赋权试点单位名单,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位列其中。

  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制度创新作为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在转化实施方式、组织模式等方面进行系列创新,积极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北理工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对于此次赋权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赋权工作方案,经工信部推荐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成为入选本次赋权试点工作的40家单位之一。

  下一步,学校将细化完善赋权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赋权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方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切实推进赋权试点工作,更好地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撑“双一流”建设,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北理工经验做法,为全国范围内的赋权试点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改革举措。2015年8月,国家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国家设立的高校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实施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单位将不低于50%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或作价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或出资比例奖励给科研人员。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还先后针对股权、现金奖励出台了递延纳税、减半纳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是针对单位对科研人员所实施激励措施的进一步丰富。通过赋权试点,鼓励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方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