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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1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分类设岗、科学管理基本原则,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激发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活力,促进科研流动站持续健康发展,学校于2021年上半年对学校博士后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27日正式发布实施。

为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人才引育工作,强化用人单位用人、评价自主权,丰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术研究、科研创新的评价维度,结合《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北理工办发〔2021〕52号)有关要求,现拟开展各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申报备案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制定方案时要以《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北理工办发〔2021〕52号)《博士后人员招收实施细则》(附件1)、《博士后人员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附件3)为依据,契合本学科发展特点,遵循本学科人才引育规律,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保方案科学、合理、突出实效。

 二、具体要求

 1.成立专家委员会。博士后引进和考核专家委员会是各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常设机构,成员应包括主管博士后工作的院领导及专家,不少于7人。负责审议制定各单位博士后引育考核规章制度,对博士后人员进出站评定、中期考核、评优推荐、申报项目等环节进行评议。

2.制定考核标准。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考核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把政治关和思想关;要突出质量导向,明确高水平代表作范围,重点围绕博士后人员学术贡献、学术创新性、科研潜力等制定考核标准。高水平代表作形式可包含高水平论文、博士后及各类基金、科研项目、科技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果转化、专利等。在本年度9月份前入站的博士后人员,依据已签订的科研计划书进行管理考核。

3.明确工作程序。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在方案中明确本单位博士后人员进出站评定、中期考核、评优推荐、申报项目等环节的工作形式和工作程序。在本年度9月份前入站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本次制定的工作程序开展上述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依据通知附件编制《XXX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经本单位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于11月4日17:00前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bitpostdoctor@bit.edu.cn(命名方式:单位名称+方案),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心教学楼208)。学校审定无异议,需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依此开展博士后招收、考核工作。


联系人:于笑湉

联系方式:010-68914539


附件:XXX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工作方案大纲


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