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邀请台湾成功大学王毓正教授作客理公明法论坛
发布日期:2016-12-12 供稿:法学院 刘胤伟 摄影:姚迪
编辑:于璐 审核:张爱秀 阅读次数:2016年12月9日下午,台湾成功大学王毓正教授应邀做客“理公明法论坛”并主讲论坛第59讲,为我校法学院的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王毓正教授讲座的题目是“法律实证研究的研究伦理---理论与个案介绍”,本次讲座由我院民商法所付俊伟老师主持。
王毓正认为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是比较欠缺的,而传统的法释义学存在把法律(体质)与社会实相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排除在法学之外或加以边缘化,规范与实务运作之间缺乏相互对照、反省的缺陷,简言之即片面注重法律的“应然”而忽视了法律的“实然”,从而提出了法实证研究,主张将抽象的法律至于具体的社会中来理解,其对于学术研究、立法政策或司法实务都具有重要意义。王教授又指出虽然法实证研究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需要注意其中的伦理问题,并着重将理论和个案相结合介绍这部分内容,王教授提出,对于研究参与者的招募对象要避免“歧视”或“标签化效应”,并以新台湾之子举例,其次要避免过度动员,防止某些具有独特特征的人,或是在特定时空背景、政治社会脉络、研究风潮所导引下而偏受关注的社群可能再三成为招募对象;并且在研究中要让研究参与者知情同意,被充分告知并理解研究目的、执行方式、个人资料适用范围与过程后,让其自愿同意参与。
王毓正提出实证研究应该考量可能造成心理方面的伤害,以及可能带来名誉损失、隐私泄露、财务损害、社会地位的影响、法律责任的负担等后果,做出风险评估,从而更好的注意实证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在讲座过程中王教授不断结合个案对其中的难题做出了解释和说明,最后又对法实证研究未来做出展望。在精彩而充实的讲解完毕后,付老师对王教授带来的前沿、新颖的讲解做出了回应。接着王教授认真听取并回答了在场学生提出的问题,讲座在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对王教授表示感谢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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