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法学院教师参加“中国民法典分则编专家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3-19 供稿:法学院 摄影:法学院
编辑:于璐 审核:张爱秀 阅读次数:3月9日至10日,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主办“中国民法典点分则编专家研讨会”。本次会议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星空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星空(中国)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以及澳门大学法学院的二十余位民法专家参加,学校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赵秀梅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
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针对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室内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第一天的会议主要集中讨论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第二天的会议讨论物权编和合同编。专家们提出了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室内稿的修改建议和理由。
讨论中,赵秀梅重点对物权编的修改提出建议。第一,物权编的总则应修改物权法定原则,应增加物权冲突的法律规范,应规定不动产登记具有绝对效力。第二,关于用益物权编,解决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问题,应借鉴德国地上权人设定次地上权的法律规定,应修改地役权为不动产役权,应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空间权冲突的解决对策。第三,关于担保物权的修改,抵押权应增加规定法定抵押权,抵押权的次序应采升进主义。质押权应规定营业质权。应承认流押合法。另外,在合同编的讨论中,赵秀梅认为我国代理制度应统一规定在民法典总则编,应整合民法典总则和委托合同关于代理的规定,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应一并规定,行纪合同不应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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